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母校与校友的长效联络,凝聚校友力量,服务校友成长,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沈阳工学院校友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2026 届全体毕业生中公开选聘校友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沈阳工学院2026届全体本专科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乐于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二)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年级、学生会、校内社团)主要学生干部或组织过大型活动的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良好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三、主要职责
(一)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和交流,收集校友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友会汇总相关信息;
(二)负责收集本年级(专业)同学的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本年级(专业)通讯录,并以电子版形式向校友会反馈;
(三)积极参与校友会和地方校友会组织的活动,积极组织本年级校友举办各类校友活动;
(四)关注母校网站及微信平台,宣传学校发展动态;
(五)关注校友取得的重要业绩、成果,传递校友的优秀事迹材料,积极向母校相关宣传平台投稿。
四、享有权利
(一)获得校友会颁发的校友联络员聘书;
(二)优先参加校友会和地方校友会举办的各种交流、培训及联谊活动,并发挥积极作用;
(三)根据从事校友工作的情况受校友总会推荐,优先成为所在地方校友会理事候选人;
(四)优先获得校友会的各类资源支持。
五、选聘程序
(一)各学院按照选聘条件、人数等要求,以自荐、民主推荐等方式,在毕业生中公开选拔、择优推荐;
(二)每个毕业班级选拔1名校友联络员,确保校友联络工作全覆盖;
(三)各学院审核汇总校友联络员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友会;
(四)举行沈阳工学院校友联络员聘任仪式,为校友联络员颁发聘任证书;
(五)在校友会网站上公布受聘的校友联络员名单;
(六)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校友联络员,校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增补或替换。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选聘,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坚持公开、择优原则,选拔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的毕业生担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七、报送事宜
报送材料:《沈阳工学院2026届校友联络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备注中注明是否能参加聘任大会。
截止时间:2026 年6月11日
联系人:刘刚老师
联系电话:024-58217016
附件:沈阳工学院2026届校友联络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招生就业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