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6年“沈工-宏图订单班”招生的通知
日期:2026-04-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培养符合产业人才标准的专业人才,全面推进项目化教学,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质量,开展“沈工-宏图订单班”合作培养,现面向全校2023级本科、2024级专科学生开展招生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要求

1.招生对象及人数:全校2023级本科、2024级专科学生招收120名学员,组建“沈工-宏图订单班”。

2.基本素质及要求:思想方面身体健康;有团队意识,吃苦耐劳;讲诚信,知利益;遵守学校、企业规章制度等。

二、“订单班”课程体系

“订单班”聚焦数据标注行业前沿,开设智慧驾驶与AI模型数据标注两大方向,课程内容紧密结合企业真实项目,采用“项目驱动、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岗位核心技能。

三、“订单班”优势

1.参加“订单班”制定的理论及实践课程教学,主要包括工作实践中所需的岗位技能,使学生毕业时胜任相关岗位工作。授课教师为责任心强、教学及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工程师和本校教师。

2.优先推荐“订单班”学生进入合作企业实习、就业。企业提供实习期间的食宿安排等事宜并支付相应实习报酬,实习前通过企业考核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可拿到正式员工报酬。学生毕业后通过考核可进入合作单位工作。

3.进入“订单班”的学生,“订单班”期间原专业相应课程进行课程学分替代。

四、报名工作

请各学院负责人于2026年4月22日前将《2026年“沈工-宏图订单班”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13841310629


教务处

2026年4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6年劳动节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217232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