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院开展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我院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党员在工作中“亮出身份、叫响称号、发挥作用”,经管党总支现制定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活动方案。
一、党徽佩戴
(一)、佩戴的对象
我院全体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必须佩戴党徽。时刻以身作则,规范个人行为,带动师生共同塑造良好的风气。
(二)、佩戴的党徽
党员佩戴党徽是一项严肃工作,党员佩戴的党徽必须为学校党委统一发放的党徽。
(三)、佩戴的部位
佩戴党徽应该严肃、庄重,党徽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前醒目位置。党徽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时,应将党徽置于其它徽章上方。
(四)、佩戴的场合
党员须在以下场合佩戴党徽:
1、在校工作和学习期间;
2、出席重要会议或参加党内重要活动期间;
3、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集体宣誓等)或重要节假日(如劳动节、建党节、国庆节等)期间;
4、其他需要佩戴党徽的场合;党员在私人活动场合可不佩戴党徽。
二、党员信息展示栏
(一)、展示位置。
经管学院党员活动室外设置党员信息展示栏展板。
(二)、展示内容
经管全体教工党员及学生党员证件照及基本信息,以图文的形式展示亮明党员身份。
三、摆放岗位工作牌
(一)、摆放位置
全体经管教职工要在办公桌明显位置摆放“党员亮身份工作牌”。
(二)、工作牌内容
工作牌以红色党旗为主题,上面印有党员岗位、职务,时刻提醒广大党员牢记宗旨,不忘使命。
我院推行党员佩戴党徽、党员信息栏展示并在工作岗位摆放工作牌以标明党员身份制度,是对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提升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的一种外在表现。这一规定,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