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沈阳工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规定
日期:2019-12-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贯彻我校“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工作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懂专业、技能强、能合作、善做事”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提升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和水平,采取更加灵活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学校通过智慧树、学堂在线、超星等慕课平台精选精品视频公开课,开展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修读工作。为做好课程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设置的原则  

1.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让学生了解与本学科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2.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3. 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开掘学生视野;  

4.有利于引进优质网络课程。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分类  

1.文化、语言与文学类:涵盖语言与文化学科类别、文学等学科类别;  

2.经济法律与管理类:涵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类别;  

3. 自然科学类:涵盖机械、电子信息、化工、材料、环境科学、建筑及土木、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等学科类别;  

4.艺术类:涵盖美术、音乐等学科类别;  

5.体育类:涵盖体育学科类别;  

6.哲学、历史学与心理学类:涵盖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等类别;  

7.创新创业类:涵盖创新、创业类别。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学时与学分  

1.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按平台上课程学分计,一般为1-3学分。  

2.毕业时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必须达到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要求。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要求  

1.智慧树、学堂在线、超星等平台的通识课程都可以设置为视频通识教育选修课,由各教学单位确定我校开设的课程名单。  

2.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随着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学生知识结构的变化,学校将不断调整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设置。  

3.开设程序:各学院根据平台上的课程,选择适合(除本单位)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公选课,报教学管理部审核,各学院负责落实任课教师,并对任课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需系统的从事过与所授课程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或资质。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教学管理部批准,方可适当放宽。  

4.视频公选课为线上学习,不设实验或其他实践环节。  

5.由各学院设定每学期开设的公选课科目,由教学管理部统一安排开课时间、结束时间,授课方案由任课教师确定。学生利用网络自行观看视频,由任课教师负责线上与线下的指导。  

五、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授课要求  

1.教师需观看课程视频,对课程总体把握,做好必要的解读,提出视频课程的知识点。  

2.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安排作业或其他教学环节。  

3.任课教师需在线上进行辅导答疑。每门课程需要安排4学时线下集中辅导,辅导内容任课教师自定。  

4.开课前,任课教师需写出授课计划,明确线下辅导时间及辅导内容。  

六、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选课及成绩考核  

1.智慧树、学堂在线、超星开设的课程,选课在三个平台进行。实行网上选课、学习制度,由教学管理部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2.每名学生每学期选修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门数不超过4门。  

3.通识教育选修课选修人数不设上限人数,下限不少于30人。  

4.学生选课后,按照课程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在线学习,同时完成教师线下辅导。  

5.学生需完成课程线上期末考核,取得最终该课程考核成绩。  

6.通识教育选修课均为考查课,通识教育选修课考核成绩合格的为通过;不合格的为不通过,不设补考,在校学生可以重新选修。  

7.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得重复选修。  

七、选课学生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都可参加选课。  

八、工作量的计算  

选课人数在100人以下(包括100人)按4学时计算,每超过100人,增加1学时。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9年度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核对我校教职工大额油补车辆信息的通知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