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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辅导答疑工作的管理规定
日期:2019-12-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辅导答疑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通过教师的辅导答疑,不仅能够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遗留问题,而且对启发学生积极思考,有效改进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学习,对于促进学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我校辅导答疑工作,保证辅导答疑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辅导答疑的范围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辅导答疑从每学期的第二周开始。具体安排要与课堂教学相适应。各任课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门课程辅导答疑的方式、手段、次数、时间和地点。

三、辅导答疑可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基础较差、方法不当、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重点辅导;对学生普遍反映的带有共性的学习问题,应进行集中辅导,集中辅导次数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每门考试课程一学期不少于2次。

四、辅导答疑手段可分为面对面答疑、通信工具答疑、网络平台答疑等手段,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疑手段,选择网络平台答疑,需要在学校网络中心开发的平台或智慧树、学堂在线、超星三个平台进行。

五、辅导答疑时间不得占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间时间,辅导答疑次数的确定由任课教师结合学生学校效果确定次数。

六、辅导答疑时间和地点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相关学生。

七、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本部门教师辅导答疑,并向师生公布,并于第三周报教学管理部备案。

八、教师辅导答疑要做好记录,记录学生提出的问题类型、难点和教师采取的手段措施,答疑记录期末报送课程归属学院。

九、各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师的辅导答疑出勤和质量情况,把辅导答疑工作列入教学管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辅导答疑效果。

十、对因教师个人原因不能执行辅导答疑安排,影响学生学习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参评教学质量A级的教师,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教学事故处理。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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